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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伙同女儿女婿将家暴男勒死

时间:2021-05-07 12:00:41

面对常年酗酒、家暴的丈夫,妻子因担心日后被持续施暴,同女儿、女婿将丈夫按倒,将尼龙绳套在他的脖子上……近日,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该起妻子、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,致施暴者死亡的案件引起关注。

2010年,傅某明结婚后经常酗酒、打骂妻子武某某,社区民警、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。2018年7月5日,傅某明在家中酗酒,与妻子武某某、17岁的女儿傅某某发生争吵,并欲打女儿,被女婿陈某某挡下。傅某明又到厨房拿起菜刀企图砍女儿,被妻子、女儿、女婿三人合力按倒,并将刀夺下。武某某捡起半截扁担击打傅某明头部,致其昏倒。傅某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,并大声呼救。

因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,武某某提议将傅某明抓住打死。于是,女儿、女婿一同追出,将傅某明按倒。武某某将尼龙绳套在傅某明脖子上,勒颈后松开。见傅某明未断气,武某某要求女儿、女婿帮忙拉绳直至傅某明断气。傅某某报警后,三人在家等待,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。经鉴定,傅某明系他人勒颈窒息死亡。

2018年7月6日,公安机关以武某某、陈某某、傅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2018年11月22日,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。

鉴于傅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,具有自首、从犯情节,且处于哺乳期,家中有3个月的女儿和6岁的妹妹需照顾,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
审查起诉阶段,武某某担心家中孩子无人照料意图包揽全部罪责,检察机关释法说理,使武某某放下思想包袱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同时,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,保障辩护权。

检察机关利用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傅某某及妹妹进行心理辅导,修复突发暴力事件造成的心理创伤。同时,发放司法救助金,联系镇村将其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,并联系一位志愿者,为他们提供长期物质帮助,联系教育部门解决幼儿异地就学问题。

检察机关认为,本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,傅某明有重大过错,结合三被告人的自首、从犯、未成年等量刑情节,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后,对武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,对陈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量刑建议,对傅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。

2019年4月1日,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五年,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,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一审宣判后,三被告人均未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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