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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油耗子”团伙9个月盗窃原油200余吨大庆警方破获特大涉油案

时间:2020-10-18 05:32:28

东北网10月17日讯(记者 赵红星)“油耗子”团伙通过“灌大包”方式9个月盗窃原油200余吨,大庆警方历时四个月一举端掉两个盗、运、销特大涉油犯罪团伙,斩断一条大庆至明水销赃原油通道。

地下油罐存放处。图片由警方提供

民警抓获涉案嫌疑人。图片由警方提供

2020年5月29日,大庆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接到举报线索,反映以李某江、姜某鹏、姜某涛为首的涉油犯罪团伙,在采油六厂一矿油井盗窃原油后,销赃至市外某收油点。接到线索后,经大庆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成立了由油田分局、喇嘛甸分局、林甸县局及采油六厂保卫大队共同组成的专案组负责侦办此案件。

专案组通过秘密蹲守、抵近侦察等手段,确定了以姜某鹏为首的大庆盗油团伙。据了解,该团伙长期盘踞在第六采油厂第一油矿,采用多台小车以“灌大包”的方式上井盗油后外运销赃。专案组通过跟踪,确定了该盗油团伙销赃原油的地点位于明水县育林乡一囤油点。为了不打草惊蛇同时能够确定囤油现场周边情况,侦查员用智能无人机进行了高空侦查,发现该收油点地形隐蔽,四周由树林带、秸秆堆、玉米地包围,中间有一地下储油罐,用来储存被盗原油。

通过观察,警方发现该盗油团伙因车辆较多,在途经路上抓捕危险较大,决定在收油点对该团伙实施抓捕工作。专案组曾于2020年6月18日及7月16日组织两次收网行动,均因该涉油团伙的反侦察被迫中止。7月28日,专案组得知盗油团伙于当日凌晨去明水销赃,因收油点储油罐已满无法卸车,可能在晚上集中卸车的消息。立即集结警力抽调采油六厂多名保卫队员,按照制定方案分为四组,分批进入明水县育林乡隐蔽,并设立观察点。

7月29日1时许,在车辆全部进入收油点后,各行动小组将该盗油团伙的五台车辆全部围堵在收油点内,并当场将盗油团伙主犯姜某鹏、姜某涛及油车司机谷某抓获,同时将收油点开罐车司机闫某抓获。现场共扣押车辆8台,其中盗油团伙5台车辆全部抓获,收油团伙车辆3台,现场起获地下罐内原油15余吨,袋油10余吨,盗油团伙车内原油4余吨,在该收油点扣押简易地秤一台及化验原油含水设备一套。

将抓获的嫌疑人押回大庆后,专案组立即开展审讯,并成立抓捕组。7月30日12时许,在大庆市萨尔图区附近将盗油主犯李某江抓获,同时起获赃款15万元,扣押黑色奥迪车辆一台。之后相继将盗油团伙兰某、岳某、张某、赵某抓获。经审讯,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姜某鹏伙同李某江、姜某涛组织多人盗窃原油,共计盗窃原油40余次,共计200余吨,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。

2020年9月21日,侦查员获得准确的线索:在逃的收油头目单某可能藏匿在明水县小区内。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,对可疑区域的小区进行监控。次日13时许,民警在明水县一小区内将收油主犯单某、管账程某抓获。据调查,该处房屋是单某租来专门用来躲避抓捕居住。

经审讯,单某供述了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,组织程某、闫某等人在明水县育林乡庙地屯非法收购大庆被盗原油。经脱水后通过一名中间人“李某”销赃至辽宁获利,共计非法收购原油400余吨,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。

此案现已抓获包括两个犯罪集团头目在内共计12人,扣押涉案车辆13台,起获被盗原油30余吨,扣押赃款18万元。目前,该案中已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,警方对下游收赃犯罪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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